听歌唱歌,在我的业余爱好中应该是最主要的部分了。幼儿园和小学的活动中四处表现就不提了,在天塌下来有爹妈顶着的幸福时光里,谁都有些冒充小明星的经历。那个时期有一件与此相关的趣事,是在小学时候的外地唱歌比赛中一面之缘认识的小朋友,高中入学时又见面成了同窗。我们俩居然能认得出彼此,不能不说是个奇迹。记忆是一件很奇怪的东西,很多时候努力想记得的,不知不觉中却已经忘了,而一些从来没打算记住的东西,却不经意间出现在脑海中。正如此时此刻回头看去,我居然记得起那一次唱歌比赛我唱的是什么歌。
真正开始以听歌唱歌为爱好而不是获取赞美的途径,是从高中时期开始。十几岁的年纪,住校的自由,兴趣相投的同学,酝酿了一个流行音乐在心里生根发芽的环境。不知为什么有那么几年我比较慢热,某个人流行过一两年我才开始喜欢,我总觉得是因为上学早了两年,比同学小了两岁的原因,虽然听上去很没有道理。
同寝室的陈霞,有一副好嗓子,能低沉,能高亢。她当时最喜欢赵传,至今我还记得她女生版的"男孩看见野玫瑰",毫不逊色于现如今的各种选秀明星。而跟我最默契的,是坐在我后桌的赵虎。无数个课间,下课铃一响,我便转过身去,他摸出那个歌词本,我们就开始一起唱。不管是男声,还是女声,还是对唱。后来收到妈妈给我买的人生中第一个walkman,晚自习之前就成了一起听磁带的时段。记忆再一次出乎我意料地扑面而来,我人生中买的第一张专辑,是王杰的<英雄泪> (是谁昧着良心说我记性不好?!).
二十几年风驰电掣地呼啸而过,一瞬之间,浪子已中年。赵虎一进山工就失去了联系,而这无数个课前课间,几乎比懵懂时纠结反复的初恋留下更多快乐的回忆。说起初恋,与我确是不同的品位。我喜欢Beyond,他喜欢黑豹。我喜欢王杰齐秦,他喜欢张雨生。顺便提一句,我的字几十年出了名的烂,他却一手极其漂亮的行楷,不过为了我的自尊,我必须同时指出他歌唱得着实一般。除了那首<大海>。张雨生在我心里能有一席之地,源自于他唱给我的大海。现如今当时的懵懂少年已经事业有成,有爱他的妻子和聪明的儿子,二十年后难得再见,心情却并没有想象中复杂。人生匆促,没有多少人能够在生命中留下爱和被爱的痕迹,能有人彼此关心过,是一件幸运的事。我真心希望他幸福,我相信他也一样。临走时他说,这一生能够认识你,还是很开心,很幸运。我说,我也是。
初次接触英文歌曲,也是在高中。当时在成电上大学的姐姐某个假期带回来一盘外语教学还是什么音像社引进的情歌合集,我印象中里面的歌都不是原唱,不过当时甚至不知道歌曲还是有原唱有翻唱的。一首<yesterday once more>, 一首 <sealed with a kiss>, 至今每每听到,都倍感亲切。
而第一次拿着话筒卡拉OK, 是在很具历史意义的高考前一晚。人生最重要的那场考试的前一天下午,我们全体同学被学校大巴拉进了考场旁边的宾馆 (去宾馆的路上,我们看到了一家人出殡)。吃过晚饭,从头紧张到脚,就跟几个同学出去遛达。遛着遛着,看到了宾馆歌厅,就进去了。于是我的人生在<哭砂>当中,又完整了一些。



